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的调研指导,全面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派出调研指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的通知》(乌组通字﹝2016﹞20号)、《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乌直党工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组,深入各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组成员: 组 长:高 飞 组 员:于晓冰 刘赛男 刘海峰 二、主要职责 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组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十二调研指导组、市直机关工委第二调研指导组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 1.认真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调研了解各党支部学习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与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十二调研指导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第二调研指导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完成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十二调研指导组、市直机关工委第二调研指导组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调研指导内容 1.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2.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及在岗党员、流动党员、失联党员集中排查情况;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情况; 4.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5.关注“共产党员”、“北疆先锋”、“乌兰察布党建”微信公众号情况,各党支部微信群创建及实际应用情况; 6.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7.按照党章缴纳党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调研指导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市委《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重要任务、基本原则、推进方式、主要措施等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好调研指导职责。 2.创新方式、务求实效。调研指导组定期深入各党支部,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督促指导学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指导党支部大胆实践和创新,充分利用各种阵地设施、资源手段开展学习教育,保证实际效果。 3.严格要求,树立形象。调研指导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指导各支部做好学习教育,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廉洁自律和纪律规定,以“三严三实”精神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4.加强联系,及时反馈。调研指导组要定期与各支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调研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支部及时认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