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
主持学校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联系第二党支部。
副校长
协助党委做好组织、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协助校长处理行政、招生、教务、教学、财务、社区老年教育、学习支持服务、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第三党支部。
分管:党政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教务处、教学科研处、社区(老年)教育中心、远教特教中心、招生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