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乌教办字[2015]11号)通知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我校校园安全工作,我校于2015年9月1日对照上级要求进行了校园安全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发现校园安全问题10处,现将校园安全问题任务进行分解,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现就整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1、学校的照明设施因年久失修需要全部维修、加固、更换。 责任部门:总务处 整改时限:10月18前 2、灭火器没有摆放在显眼位置,同时需要购置一部分灭火器材,需要配置灭火器材的地点是:四楼机房、中心机房、云教室、六楼会议室、二楼机房及每个楼道的明显位置。 责任部门:总务处 整改时限:10月18前 3、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档案没有建立。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10月18前 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问题: 1、学校食堂按照乌兰察布市食药监局要求需要配置留样柜和留样盒。 责任部门:总务处 整改时限:10月18前 2、学校食堂燃气罐与厨房分离设置,清理食堂抽气道、下水道油污,检修学校电网线路布设,疏通校园及楼宇消防通道。 责任部门:总务处 整改时限:10月18前 三、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 1、校园一键式报警设施没有安置。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10月18前 2、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制定,但是没有开展实战演练。 责任部门:办公室、总务处及各部门配合 整改时限:10月18前 四、校舍安全。我校校舍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落实;同时安装监控设备,实现了校园内外、电子监控全天候覆盖。 五、网络安全存在问题: 1、学校网络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没有建立。 责任部门:技术中心 整改时限:10月18前 2、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 责任部门:技术中心 整改时限:10月18前 3、没有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责任部门:技术中心 整改时限:2015年年底 六、请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
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 201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