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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编辑:网站管理员   点击:387   时间:2021/4/6

乌电校党发〔2021〕9号                    签发人:樊长春

 

关于印发《中共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支部、科室:

现将《中共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中共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中共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六大纪律”,为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共乌兰察布电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委会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台账管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每年至少听取2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每年与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3.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落实《乌兰察布电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召开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对科室职工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每年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每年与分管科室职工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上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每年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落实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制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与支部书记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与职工签订《教职工廉政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加强制度建设

5.严格落实议事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党委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凡提四必”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6.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范。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科室、岗位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完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和科室、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学校《乌兰察布电大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心谈话、提醒约谈等制度,加大干部日常监督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7.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请销假、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财务管理等制度。

8.认真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依托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公示栏,对学校财务支出、党费收缴、评比表彰等内容按规定进行公开,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9.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推进师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招生、考试、教学工作中的各种违纪行为,坚决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配合做好涉企事项报告工作,突出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四风”,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

10.加强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做好创城帮联、进社区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年内至少开展1次调研,列出办实事清单,推动工作在基层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

11.加大监督检查。加大治庸治懒问责力度,从严查处庸、懒、散、粗、拖、浮行为,对各科室作风效能,落实校党委、校行政安排的目标任务执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不少于2次,及时查处整改发现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节假日,看住“关键少数”,树立清风正气、干事创业的新形象。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2.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价值观。

13.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制度,领导干部每半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至少1次。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请示报告等制度。充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活动记录,规范组织生活的影像、文字等档案资料。

1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文件精神。采取邀请纪检组讲党课、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干部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5.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重点抓好廉政文化长廊建设。引导党员职工自觉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从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倡导廉政文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16.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实市委巡察组整改意见要求,系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17.设立督查督导机构。成立学校督查落实工作机构,加强对各科室、全体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督查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制定督查落实工作制度。


 附件:乌兰察布电大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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